号: 94/202409-00010 信息分类: 组织机构
号: 是否有效: 有效
发布机构: 安庆市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:
生效日期: 废止日期:
主题分类: 体裁分类:
服务对象: 生命周期:
词: 发文日期: 2024-09-04 09:33
称: 安庆市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介绍

安庆市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介绍

发表时间:2024-09-04 09:33 信息来源: 安庆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编辑: 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

第一条  市投资促进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处级。

第二条  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、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等,是市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责权限、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。

第三条  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、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,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,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,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参与全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综合实施;参与全市重点产业的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。

(二)负责全市投资促进、招商引资工作。牵头组织全市性招商活动,统筹项目谋划、编制,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协调,会同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做好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及实物量调度,负责承担项目立项前的环评、能评、安评协调和项目纳统前的投资协调。指导、调度、协调县(市、区)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。

(三)负责对接客商来宜考察投资,组织、参加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,为来宜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、信息咨询、政策解答等全过程服务。

(四)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。

(五)负责投资促进宣传工作,牵头做好全市投资环境、产业政策和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、推介工作。

(六)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干部队伍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协调参与市驻外招商队伍的组建、管理、考核和工作指导。

(七)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拟订、分解、督查及统计。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考核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的通报、督查及调度工作机制。

(八)负责安庆异地商会及异地安徽(安庆)商会的招商业务联系工作。

(九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第四条  市投资促进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
(一)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,承担综合文稿起草、公文处理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、安全、政务公开等工作。承担机关目标考核、意识形态、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机关党建、财务资产、信访等工作。负责投资促进、招商引资宣传工作。

(二)产业促进科。负责分析、研究国家外市的投资政策导向,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总体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、措施、办法。负责牵头全市重点产业招商研究,参与全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。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。负责开展招商业务培训工作。负责市直单位招商指导、管理、服务及统计与分析工作。

(三)投资服务科。牵头负责联络和对接客商来宜考察投资,参与项目洽谈,为来宜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、信息咨询、政策解答全过程服务。负责招商项目线索的收集汇总、分析研判、交办处理及跟踪对接。负责统筹项目谋划、编制,做好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及实物量调度。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、市主办的各类招商活动,牵头组织我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。负责拟订市领导外出招商考察方案,做好外出招商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(四)合作交流科。联系对接各类商会、行业协会、中介机构等,组织开展投资促进工作。协调参与驻外招商队伍的组建、管理、考核和工作指导。负责做好利用省外资金统计、审核、考核等工作。负责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。

(五)督查考核科。负责全市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计划的拟订、分解、督查和统计。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。承担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调度和项目核查工作。负责协调项目立项前的环评、能评、安评工作以及项目纳统前的投资工作。